关于2026年心理健康活动校级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发表时间:2026-01-19       访问次数:

各学院:

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工作的通知》安排,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经材料筛选、现场陈述答辩、评审等程序,并经公示,现决定对以下6个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序号

主题

开展时间

承办学院

1

寒暑假心灵护航系列活动

1-2月

7-8月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

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全年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3

5.25心理健康系列活动

5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机器人学院)

4

校级“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和

“全国心理委员”选送活动

5-11月

外语学院

5

10.10“精神卫生日”系列活动

10月

计算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经济学院

6

心理情景剧比赛

10-12

法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具体工作要求

1)项目开展的具体方案和通知、宣传文稿、海报需在活动开展前两周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老师讨论并报中心审核通过。

2)项目开展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2月20日。请各有关学院按照要求做好各项目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完成,并在开展完活动两周之内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交所有相关材料:活动照片(要求主题突出、文件格式JPG\PNG、文件名称为“序号+照片内容说明”,如“1.2026年心理情景剧比赛”;请尽量提供原图片,大小在1MB以上)影像、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新闻报道截图和链接等;项目所有报账材料经承办学院副书记审核后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账。

3)本次所有立项项目为校级项目,活动参与对象需覆盖全校学生(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参与对象为全体研究生)。其他学院学生参与比例不低于60%。

4项目开展过程中,含宣传、报道、获奖证书及成果运用等必须冠名,具体冠名为:“威尼斯886699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主办,XX学院承办”、“2026年威尼斯886699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校级项目”等。

5结项时,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所有立项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总结陈述。

6)各活动评选的奖项需经学工部审核后方可公示。

(审核:方明 编辑:郭佳燕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