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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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886699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议事规则

作者:朱彦冰   编辑:   审核:  上传:甘露  发布时间:2026-01-01   访问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后勤保障处(以下简称“后保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后保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处务会议是后保处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旨在研究讨论并决定后保处行政工作和“三重一大”行政事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与高效完成。

第三条 处务会议事决策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后保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均应按此原则进行。

第二章 会议组织

第四条 处务会由处长召集和主持,处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后保处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

第五条 会议成员包括处长、书记、副处长、各科室负责人。根据议题需要,可确定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第六条 处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七条 因故不能出席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就会议议题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八条 处务会议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与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审议后保处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

(三)研究后保处人事管理、考核奖惩、职称评定、人员培训等重要人事工作。

(四)研究审议年度经费预算、预算调整、大额经费使用计划。凡单笔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采购事项,均须提交处务会集体讨论决策。

(五)通报各科室重要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六)需要处务会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议题确定与程序

第九条 议题由处长确定。领导班子成员或各科室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提前向处长申报,经审定后方可上会。

第十条 对拟提交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提议人或科室需提前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提供包括需求说明、政策依据等在内的详细材料,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会议讨论时应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围绕议题发表明确、简要的意见。主持人应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归纳集中,形成会议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可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重新提交会议审议。

第五章 议事纪律与监督

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讨论过程和不应公开的决定。

第十三条 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所有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消极应对。分管副处长和各科室负责人须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四条 综合科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的整理,并负责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向处领导汇报落实情况。会议纪要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处长和书记)审阅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规则由后勤保障处处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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