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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导师

李长中

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国家民委、湖北省重要人才,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学员等。潜心于民族文学研究多年,提出的若干学术概念如“重述历史”“类自传写作”“汉写民”等,已在学界产生积极反响;研究成果曾被《内蒙古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报》等刊物专门推介:“2024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TOP1%”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