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及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爆发式增长引发了数据风险及监管难题。为明确AIGC的溢出风险并确立相应的监管规则,通过梳理AIGC在各典型应用场景的发展现状,厘清了AIGC存在的数据污染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数据歧视风险和通用性伦理风险。通过对比国内外AIGC监管的制度内容,发现当前监管模式存在人力监管能力不足、“产品”质量标准缺失、数据歧视监管规则缺失、分级管理规则模糊四个方面的缺陷。相应地,提出了建立以技术监管规则、质量标准规则、无歧视规则、分类分级规则等为基本内容的AIGC监管体系。
关键词:人工智能生成物;风险溢出;技术监管;质量标准;无歧视规则
原文刊发于《行政法学研究》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