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日期:2026年03月02日 11:05 点击:

审核:吕锦  审批:姜臣林  上传:谢天

各位老师、同学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2025年度汇算清缴工作3月1日开始,有关说明如下。

一、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人员

(1)在职在编教工及非在编一类岗教工;

(2)2025年1月1日后退休教职工和2025年以前退休但在2025年存在校外劳务收入的教工;

(3)2025年取得劳务费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

在2月份办理预约服务的师生可以在3月1日至3月20日间办理汇算清缴,未预约的师生办理时间为3月21日至6月30日。